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黄伟革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原告应当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多长期限内提出行政诉讼?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25 10:37)    点击:151

原告应当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多长期限内提出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黄伟革律师提供“医疗事故  公司法务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黄伟革律师,黄伟革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黄伟革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黄伟革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丽水律师 | 丽水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黄伟革律师主页,您是第22513位访客